邯郸县国土资源局土地登记发证公告

扫描到手机 本地新闻 来源:邯郸日报 发布日期:2013-06-18 09:50 字号:T|T

摘要: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向我局提出相关异议书面材料,公告期满,未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土地登记,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依照邯郸市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土地登记办法》、《河北省土地登记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据邯郸市人民政府土地权属决定书(批准文号:邯政用[2012] 07号)、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拟为邯郸市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出让地块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登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土地坐落:东柳大街以东,和平路以北,柳青路以南;宗地面积:30420.9平方米;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70年;宗地四至:东至:邯郸市房屋开发有限公司、道路;南至:邯郸市规划设计院、邯郸市龙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邯郸市红宝石针织有限公司,西至:东柳大街,北至:东柳林村。权利类型: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拟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登记;权利人:邯郸市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向我局提出相关异议书面材料,公告期满,未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土地登记,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联系电话8029019。

特此公告

邯郸县国土资源局

2013年6月17日

责任编辑:赵慧娟 关键字:邯郸县国土资源局发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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