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二手房交易实施“先税后证”

扫描到手机 二手房资讯 来源:河南日报 发布日期:2013-04-01 09:03 字号:T|T

从本月起,郑州市对二手房交易的税收征收进行管理。此举有利于规范二手房交易,堵塞税收征管漏洞。这是记者4月5日从郑州市政府获悉的。
  根据规定,二手房交易实施“先税后证”政策。在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时,当事人未能提供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和相关完税凭证的,一律不得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征税过程中出现价格争议的,要进行计税价格认定。
  据悉,纳税人申报的二手房交易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通过交易价格申报评估系统进行评估,并按照评估的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责任编辑:温唤 关键字:二手房交易实施先税后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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