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调查:买二手房多留意细节问题
扫描到手机 二手房资讯 来源:山西日报 发布日期:2013-01-29 17:33 字号:T|T
摘要:赵先生刚刚买了一套二居室的二手房,搬进去不到1个月,就收到物业催缴物业费的通知。原来,这套房子在过户前已经欠缴近2年的物业费,共计5800多元。走访中笔者了解到,在买二手房过程中,不少人有类似的经历。他们在购房后几个月,才发现原业主拖欠了几千元的物业管理费,然而,却联系不上原业主,房款又已全部支付给原业主,所以只能 “哑巴吃黄连”,自己承担拖欠费用。
近日,笔者走访多家二手房中介公司了解到,二手房买卖,除了房屋本身的质量要把关以外,购房者还应注意一些细节问题,以免买房留后患。
赵先生刚刚买了一套二居室的二手房,搬进去不到1个月,就收到物业催缴物业费的通知。原来,这套房子在过户前已经欠缴近2年的物业费,共计5800多元。走访中笔者了解到,在买二手房过程中,不少人有类似的经历。他们在购房后几个月,才发现原业主拖欠了几千元的物业管理费,然而,却联系不上原业主,房款又已全部支付给原业主,所以只能 “哑巴吃黄连”,自己承担拖欠费用。
在买二手房过程中,购房者往往只留意价格、产权等大问题,而忽略了一些小细节,比如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电话费是否已结清等,然而,这些往往成为二手房交易中常见的纠纷。为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业内人士提醒要买二手房的业主在费用清算方面要多留心,应留意水电气及物业费用的结清和更名问题,如果有欠费,买家可要求卖家补缴。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业主或中介为了能尽早脱手,有时会设立口头约定以增加房屋 “卖点”,或者满口答应购房者提出的一些附带要求,甚至许诺很多好处,促成快速签订购房合同。由于购房者盲目信任和粗心,往往会仅听对方口头承诺就签订合同,但口头许诺不一定都兑现。
业内人士表示, “口头承诺”不仅不能保障买卖双方的权益,反而弱化了消费者的风险意识。为防止买卖双方在二手房交易中频频 “变脸”,业内人士建议购房者在买卖房屋时应尽量选择专业性较强的品牌中介,并通过正式程序来签订买卖合同。在签约过程中,购房者应将额外增加的约定和违约责任写进书面合同,最终签订 “三方约”,增加自我权益保护的砝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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