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某综合体换开发商 “内部价”购房者被套
扫描到手机 房产资讯 来源:21世纪网 发布日期:2012-11-21 10:59 字号:T|T
摘要:对于这一百多户原本应该在2011年3月份就收到房子的业主来说,如今剩下的只有那一纸被指无效的投资商业用房合同和一张收据。
经历了长达三年的等待之后,北京房山区前银泉广场的百余名业主的新房梦仍未实现。
之所以称为“前业主”,是因为如今“银泉广场”已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C-PARK时尚广场(以下简称时尚广场)。据了解,时尚广场的开发商为北京盛祥福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1年4月8日与顾册村签订了顾册综合批发市场扩建项目招商、收款和后续管理的授权委托书。然而,早在2008年4月19日,还有另外一份《扩建顾册市场合作协议》,签署该协议的开发商另有其人。
对于这一百多户原本应该在2011年3月份就收到房子的业主来说,如今剩下的只有那一纸被指无效的投资商业用房合同和一张收据。
综合体里的烂尾楼
从北京城区六里桥坐车,大约一个多小时的车程,记者来到了位于房山区顾册村的时尚广场项目,3栋已基本完工的高楼耸立在周边一排贩卖建材、洁具批发的小门脸旁,十分扎眼。在现场可以看到,还有另一栋楼正在建设中,不时有运输渣土、建材的车辆进进出出。与施工现场一番忙碌景象相反的是,售楼处异常冷清。
“我们现在没有房子卖,我只是值班的,销售人员都不在。”11月18日,当记者以购房者身份进行询问时,得到了这样的回答。
根据时尚广场在网络上的介绍以及售楼人员此前在电话中的介绍,该项目总规划为8栋楼,共计2000余户,然而记者并未在项目的沙盘上看见有8栋楼。从沙盘上可以看到,C-PARK时尚广场项目总共规划了四栋楼,东北角还规划了一处奥特莱斯,此外项目还拥有四星级酒店及小商品批发市场。然而,记者在项目周边走访时却发现,施工现场多了两栋楼,这两栋楼并不高,位于整个已建成项目楼群的西南角。
带着疑问,记者以购房者身份进去了施工现场。在现场记者看到,这两栋楼已建到10层,但楼体的钢筋锈迹斑斑,就在这两栋楼的东边,还有一栋楼已经打好了地基。这3栋楼与目前在建的项目用围栏隔离开来。
“这楼已经停工好几年了,开发商已经换了。”正在现场施工的一位工人告诉记者,他们拿到的规划的确是有8栋楼,但因为种种原因,这3栋楼已经不让盖了。
随后,记者致电负责时尚广场开发的北京盛祥福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两栋楼跟现在的项目没有任何关系,是前期遗留的一些问题。“这个项目属于顾册市场改扩建,本来建完之后应该是商业用途,但是那两栋楼做成了住宅,明显改了规划,相关规划部门就给叫停了。”该负责人称,目前时尚广场项目重新报了规划,整个项目就只有四栋楼。
这个号称房山地标建筑的城市综合体项目为什么中途更换了开发商,这两栋烂尾楼与这个项目又有着哪些关系?
三年低价购房梦
通过几日调查,记者辗转联系上了李敏(化名),她正是这两栋烂尾楼的其中一位业主。
“这个项目之前是叫房山银泉广场,当时(2009年11月)我周围的很多同事朋友都买了,项目经理说是内部价,(单价)不到4000元/平方米,两年后每平方米补交1500元,给我们办大产权。但现在,房子没了,钱也要不回来了。”李敏告诉记者。
李敏称,之所以可以拿到内部价,是因为当时该项目是由其所在公司城建五负责施工建设,包括她在内的近40名城建五的职工都在当时陆续签订了合同。
“每平方米3000多元,比市场价便宜很多,我去工地看的时候,房屋刚刚盖出地面,觉得还不错。”想着又是自己公司投建的项目,周围同事也都买了,李敏也就没犹豫,缴纳了1万元定金。
随后,她向负责项目开发的北京恒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交付了近6万元的房款,同时签订了《投资商业用房合同》,合同约定房屋在2010年12月31日竣工,房屋竣工验收2年内办理大产权手续。但让她始料未及的是,包括自己购买的6号商业楼在内的两栋楼盖到10层就停在了那里,一停就是两年。
“当时恒银公司给我发了说明函,称和项目合作方发生了分歧,导致项目停工,并争取早日复工建设。但不久后,项目所在的房山区顾册村村委会组织我们开会,告诉我们并未授权恒银公司出售房屋,该房屋现已被责令停止建设。”村委会的话犹如当头棒喝,让李敏开始意识事情也许没有那么简单。
接下里的日子,李敏几乎每隔一个月就要从远在西三旗的单位宿舍赶往房山,看看那两栋楼是否有了转机,但每一次去都是失望而归,“到现在已经三年了,我不但没有拿到房子,连钱也不知道找谁去要。”
李敏提供的《投资商业用房合同》的投资约定中写道,乙方(李敏)投资、甲方(北京恒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的上述用房,在房屋竣工验收之日起2年内完成土地出让及政府职能部门要求的相关手续后,乙方应按照1500元/平方米的价格补交包括土地出让金在内的国家及政府规定应缴纳的相关费用。合同中还提到,甲方在交纳该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按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应重新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届时《房屋买卖合同》将取代本合同。
李敏提供的《投资商业用房合同》的投资约定中写道,乙方(李敏)投资、甲方(北京恒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的上述用房,在房屋竣工验收之日起2年内完成土地出让及政府职能部门要求的相关手续后,乙方应按照1500元/平方米的价格补交包括土地出让金在内的国家及政府规定应缴纳的相关费用。合同中还提到,甲方在交纳该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按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应重新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届时《房屋买卖合同》将取代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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