俏江南创始人诉张兰索房产案昨日立案

扫描到手机 热点话题 来源:邯郸置家网 发布日期:2012-09-11 10:26 字号:T|T

摘要:昨日,集娱乐八卦话题于一身的知名餐饮企业俏江南即地沟油事件后再次触礁。其创始人之一马义诉现任董事局长张兰索房产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朝阳法院”)正式立案。

  昨日,集娱乐八卦话题于一身的知名餐饮企业俏江南即地沟油事件后再次触礁。其创始人之一马义诉现任董事局长张兰索房产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朝阳法院”)正式立案。

  在立案的起诉书中称,2004年,为确保因身体原因离职的马义经济利益得以实现,俏江南董事长张兰自愿承诺以房产补偿,但至今未能兑现。因此,马义将北京俏江南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俏江南”)董事长张兰诉至朝阳法院,要求张兰协助其办理过户手续。

  记者通过俏江南的公关负责人赵炜料,赵炜称不知道公司有马义这个人的存在,需要调查,而且“法务部的人出差,资料都在他那里,我不是很清楚这个事情”。而马义向记者表示“不想发表看法”。

  诉张兰索房产案昨日立案

  几多风雨的俏江南在上市风波后又遇麻烦。记者从朝阳法院获悉,俏江南创始人之一马义诉张兰所要房产案件昨日正式立案。

  记者获悉的起诉书中表示,俏江南创始人之一马义因身体原因离职,与俏江南公司签订了离职补偿协议。

  马先生诉称,2004年12月,其与张兰及俏江南签订了两份《离职补偿协议》。《离职补偿协议(一)》已经法院确认并在履行中。

  《离职补偿协议(二)》中约定:为确保马义的经济利益得以实现,在俏江南按《离职补偿协议(一)》约定的条件补偿马义的同时,张兰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大股东,自愿承诺以个人名义另外再给予马义适当补偿。

  而在多项补偿中的一条称,张兰将其名下位于朝阳区蓝筹名座房屋一套转让给马义,房屋贷款由张兰负担。马义表示,协议签订后,自己一直居住在此房中,此房贷款张兰也已经偿还完。“但张兰至今不与我办理过户手续,故诉至法院”。

  对于上述作为证据的两份离职补偿协议,法院暂时未收到,法院表示,起诉书“就一页纸,其他的事情并不清楚”。

  俏江南质疑马义身份

  对于此次纠纷,记者随后致电俏江南市场部询问相关人员。一位吴姓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由于才来这里一个星期,她不认识“马义”这个人。询问了自己的上司,其上司也不认识马义为何者,“估计是创业的时候的人,我们这边都不清楚,我在这里好几年也没听说。但现在公司相关人员正在调查”。

  俏江南公关赵炜向记者表示,俏江南这边没收到这方面的消息,怎么出来的也不清楚,“我们内部也在问,但都不太清楚有马义这么一个人”,“法务部的人出差,资料都在他那里,我不是很清楚这个事情”。

  对于此次官司,律师赵占领并不看好,由于是张兰一个人名义的补偿,因此,此次官司争论的焦点在于补偿协议中的个人名义补偿是赠与还是企业行为补偿。

  按照劳动保障法规定,员工要是主动离职,单位是无补偿理由;而若是辞退员工,企业应该给与经济补偿。但若员工主动辞职之前已经于企业签订了离职补偿协议,企业也应执行协议内容。

  “这个案例特殊的是,协议中,张兰是以个人名义进行补偿的。这种经济补偿不属于劳动法范畴,个人理解算是赠与。”赵占领称,赠与是实践性活动,只有完成活动之后才算。对于此案例,在张兰完成过户之前,其有权撤销赠与,即不给予赠与。

  “这个事情肯定不是劳动合同上的经济补偿,因为补偿主体应该是公司行为。而在《离职补偿协议(二)》中明确规定,张兰是以个人名义另外再给予马义补偿”。因此,赵占领认为,房产补偿不具有劳动法的范畴,属赠与范畴,其法律支撑站不住脚。

责任编辑:孙萌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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