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基本住房或将有税收优惠
扫描到手机
政策法规
来源:置家网
发布日期:2012-09-05 10:33
字号:T|T
摘要:此前一直被传得沸沸扬扬的“房产税扩容”一说,终于得到国税总局回复:房产税扩容方案及细化的征收标准和办法尚未最终确定。
国税总局:基本住房或将有税收优惠
此前一直被传得沸沸扬扬的“房产税扩容”一说,终于得到国税总局回复:房产税扩容方案及细化的征收标准和办法尚未最终确定。但在充分考虑居民基本住房需求的前提下,将对属于基本住房需求的部分予以一定税收优惠。记者昨日致电北京地税,其表示,目前未接到有关房产税试点的任何通知和政策。
“房产税作用有限 ”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就网友在“部委领导留言板”中反映较多的房产税、股票红利税等问题进行了回应。国家税务总局表示,由于对个人住房征税涉及面广,且需要一系列的配套制度,扩大试点方案以及细化的征收标准和办法尚未最终确定。
国税总局肯定了房产税的积极作用,“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增加了住房的持有成本,有利于引导购房者理性地选择居住面积适当的住房,从而促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缩小社会贫富差距。”可对这一作用程度,国税总局则认为,房产税对抑制房地产市场的投资投机行为有一定作用,但作用是有限的。
至于网友提出的“为何现在试行的房产税只针对豪宅,对普通住宅价格起不到任何作用?”一事,国家税务总局表示,住房兼有消费品和投资品的双重属性,在扩大房产税改革试点问题中,他们将充分考虑居民基本住房需求,对属于基本住房需求的部分予以一定的税收优惠。
其中,包括对所有权人自住的第一套住房全额免税;对存量或增量的第二套住房拟征一定的房产税;对存量或增量的三套及以上住房课以重税并实行累进税率等建议,都将成为国税总局在研究房产税扩容工作中的重点考虑。
据悉,上海、重庆两市早于2011年1月28日就已启动了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工作。北京尚未接到试点通知。
-
支持 0票
-
努力 0票
-
雷人 0票
-
无聊 0票
-
难过 0票
-
愤怒 0票
-
去年百强房企普遍...
3月16日,由中国房地产TOP10研...[详情]
- 习近平新年警告:不能“上演霸王别姬的悲剧”
- 铁总:热门车票非固定 需求下降时验证码自动取消
- 房贷成明年监管重点 区别对待自住和投机型购房
- 19省下调工资基准线 工资还涨不涨?
- 河北全力应对雾霾 3天查处37个环境问题
- 3年后河北建成“环京津一小时鲜活农产品流通圈”
- 房地产泡沫风险最大的六个城市 房价涨这么猛!
- “7·23”东北虎致游客伤亡事件调查结果: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 一季度全国综合地价上升近一成 土地供应下降0.2%
- 1邯郸碧水倾城营销中心1月7日耀世开放
- 2国瑞置业 | 先睹为快!2018年春晚海选精彩抢先看!
- 32018,从买房开始!
- 4谢谢了我的家 | 鲁迅:忘掉我,管自己去生活
- 5开路架桥启新局——2018年邯郸重点工作展望
- 6邯郸全市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召开
- 7国瑞瑞城,我们的家
- 8明珠1号新年大优惠 首付12万买三居
- 9邯郸客运中心站16日正式启用
- 10良友·锦园2018年工程进度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