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房屋征收先补偿后搬迁 不得使用暴力威胁

扫描到手机 土地动向 来源:置家网 发布日期:2012-08-07 17:34 字号:T|T

摘要:今后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河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8月1日起正式实施。河北省政府新闻办昨天召开发布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办法》进行了重点解读。根据《办法》,今后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责任编辑:实习三组
打印 复制网址 收藏 分享到:
  • 支持 支持 0票
  • 努力 努力 0票
  • 雷人 雷人 0票
  • 无聊 无聊 0票
  • 难过 难过 0票
  • 愤怒 愤怒 0票
置家网 成就您的致富梦想
手机置家 买房租房全靠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