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多出0.49m2要多交1.5万元?

扫描到手机 今日头条 来源:置家网 发布日期:2012-06-24 08:38 字号:T|T

摘要:小区另外几户居民,也面临和老李一样的问题。

  家住南京栖霞区经五路的老李,三年前房子拆迁,后被安置到和燕路附近的祥和雅苑小区。不久前拿到新房钥匙,没想到新房面积比当初拆迁协议约定最大面积还多出了将近半平方米,他需要额外支付1.5万元钱。不过,后经栖霞区住建局协调,超面积的房款由开发商承担。
  老李是三年前从南京栖霞区经五路拆迁的,不久前,安置房交付,他发现房子多出了0.49平方米。根据老李手里的拆迁协议,他家共分得拆迁安置房三套。当他收房时,被开发商告知,当年协议为三套房子220平米,现在交付的房子面积为230.49平米,需要补交钱。“当时拆迁办考虑到交房时面积误差,可能会多出面积,就补给了我10平米的钱,让我收房时好补差。”老李称,当时拆迁办工作人员说,这样他一点不会吃亏,误差肯定会控制在10平米内。如今他的三套房子加在一起,面积达到了230.49平方米,误差超过了10平米,按照拆迁协议,他需为超过误差值的这0.49平方米补足各种费用共计1.5万元。
  小区另外几户居民,也面临和老李一样的问题。对此,栖霞区住建局一负责拆迁安置房的工作人员称,拆迁安置户在安置协议上的房屋面积是设计面积,与交付房屋实际面积有一定的误差。超过当年协议面积,需要补足超出部分面积费用,这是当初的规定。而对交房实际面积与协议面积误差超过3%,费用由开发商承担的规则,他称并不适用于拆迁安置房。
  目前栖霞区住建局初步统计,有15户出现交房面积与协议面积误差超过当年政府预备误差范围,严格执行政策,拆迁户需自行补交钱。不过考虑到拆迁安置户的利益,加之误差是开发商造成,所以目前已与开发商沟通协调,让开发商来补贴超出面积的款项。

责任编辑: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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