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6个月闲置要退出公租房 外来务工人员可申请

扫描到手机 今日头条 来源:置家网|http://www.zhijia.com/ 发布日期:2012-06-13 08:23 字号:T|T

摘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对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运营、退出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生活日报6月12日讯 (记者 崔荣杰 实习生 李美玲)今天,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对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运营、退出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记者从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相关调研工作将在6月完成,根据《办法》指导,尽早出台《济南市2012年度享受公共租赁住房政策有关标准》和《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程序》。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的《办法》,在公租房申请方面,对收入、住房等方面做出了规定,要求满足相关条件。包括申请人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申请人的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对于大家普遍关心的租金标准,《办法》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应当按照略低于同地段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的原则确定,并定期调整。与此同时,《办法》在后期退出方面也有所规定,明确了3种退出形式。比如:连续6个月闲置要退出公租房,累计拖欠6个月租金也要退出。
  济南市公租房此前进行了预登记,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济南公租房预登记结束后,目前正在对全市的企业、社区进行调研,深入了解中低收入群体的收入状况、住房状况等,整个调研将于6月份结束。该负责人坦言,将争取尽早出台《济南市2012年度享受公共租赁住房政策有关标准》和《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程序》。
  根据此前济南出台的预登记申请条件,济南的公租房预登记标准分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单身职工两大类群体。此次公租房预登记首次对外来单身务工人员放宽了条件,目前为外来单身职工提供的是集体宿舍。在济南公租房预登记的条件中,对公租房租金的要求是同地区同类住房市场租金的70%左右,具体要根据不同项目、不同位置来确定。
  对于济南公租房租金标准,房管部门将根据国家的租金标准,研究确定标准线的设定、如何对承租人做补贴或减免、如何签订合同等重点内容。
责任编辑:王伟
打印 复制网址 收藏 分享到:
  • 支持 支持 0票
  • 努力 努力 0票
  • 雷人 雷人 0票
  • 无聊 无聊 0票
  • 难过 难过 0票
  • 愤怒 愤怒 0票
置家网 成就您的致富梦想
手机置家 买房租房全靠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