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建委再发通知 加强“绿卡”核验工作

扫描到手机 政策法规 来源:网易房产 发布日期:2012-06-08 08:13 字号:T|T

摘要:北京市住建委要求北京市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局,各区县人力社保局,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劳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严格落实本市住房限购相关政策。

  继5月16日,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核验工作的通知后,6月7日,北京市住建委再次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核验工作的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等严格落实本市住房限购相关政策。
  《通知》要求,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在本市购买住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和区县存量房网签服务窗口应按照相关规定收缴并认真核对《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经初步核查符合条件的,应当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权属管理系统中如实填报《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信息。
  《通知》强调,对于未能通过核验的申请家庭,不予办理购房手续。
  《通知》指出,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人力社保局加快完善信息交换机制,实现《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信息的网上自动核验。
  《通知》再一次表示,经核验发现伪造《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行为的,2年内本市不得向其销售住房。市、区县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加强对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存量房网签服务窗口检查,对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未履行购房资格审核材料收缴核查义务、未如实填报核验信息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期间停止网签。对协助伪造材料、提供虚假信息及隐瞒家庭住房状况,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自2011年2月16日北京“限购令”发布之后,政策之下的“对策”便暗潮汹涌。2012年3月底,北京市通州区住建委两位工作人员被“双开”引发了这场购房资格审计风暴。
  北京市住建委旋即对“购房资格作假”动刀,要求北京各在售楼盘先自查,再抽查,对于存在购房资格作假的项目,开发商需要提交相关资料,解释说明。
  北京的楼市限购全国最严,在京购房需提供5年纳税证明,而随着房价不断下降,一些潜在需求开始蠢蠢欲动,购房资格一时成为“稀缺产品”。继“假离婚”、“假结婚”等闹剧之后,一些人开始打北京工作居住证的主意。不过,管理部门最新规定,发现伪造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行为的,2年内本市不得向其销售住房,伪造当事人今后将不能再办理《工作居住证》。
  此外,报道还称,北京楼市及车市等实行限购政策后,《工作居住证》备受追捧,身价大增。对于拥有《工作居住证》的人群,视同北京户籍,买首套房不受连续五年社保和纳税证明限制;同时,可以购买第二套住房。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有人开始干起了代办的营生。有媒体报道,《工作居住证》在黑市炒到了5万元的高价。

责任编辑:赵清涵
打印 复制网址 收藏 分享到:
  • 支持 支持 0票
  • 努力 努力 0票
  • 雷人 雷人 0票
  • 无聊 无聊 0票
  • 难过 难过 0票
  • 愤怒 愤怒 0票
置家网 成就您的致富梦想
手机置家 买房租房全靠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