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住房保障政策再降门槛 购房补贴国内最高

扫描到手机 政策法规 来源:现代快报 发布日期:2012-06-05 09:56 字号:T|T

摘要:昨天,苏州市住建局、民政局、物价局以及财政局联合发布通知,7月1日起调整苏州住房保障中低家庭收入标准、公租房配租范围以及购房补贴等6项内容。

   苏州城区中低收入家庭购房补贴再次上调,昨天,苏州市住建局、民政局、物价局以及财政局联合发布通知,7月1日起调整苏州住房保障中低家庭收入标准、公租房配租范围以及购房补贴等6项内容。苏州市住建局相关人士介绍,调整后的购房补贴达3570元/平方米,为国内最高标准。

    据了解,今年苏州城区的廉租住房配租、公共租赁住房配租、中等偏低收入家庭住房供应三项保障性住房均处于建设、筹措房源阶段,其中城区计划供应中低收入家庭住房1400套。今年保障性住房预计在9月进行确认登记,12月进行配租摇号和供应摇号。

    六大调整

    1.市区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从1200元调整到1380元

    2.市区中等偏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从1700元调整到1900元

    3.城区的政府购房补贴标准

    从3400元/平方米调整到3570元/平方米

    4.领取政府购房补贴的公有住房收回价格

    从3500元/平方米调整到3675元/平方米

    5.城区2012年度城市居民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对象

    扩大到中等偏低收入无房家庭。基本租金为住房市场同类地区、同类住房平均租金价格的70%左右

    6.城区2012年度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优惠面积内的销售价格

    从3190元/平方米调整到3350元/平方米,优惠面积外销售价格仍为6000元/平方米


 住房保障准入门槛降低

    根据通知,7月1日起,苏州市区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从1200元调整到1380元,市区中等偏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从1700元调整到1900元。

    “调整此标准后,意味着苏州市区居民中凡本地户籍5年以上、人均住房面积18平方米以下、人均月收入1900元以下的家庭,均可到户籍所在的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申请住房保障。”苏州市住建局住房保障处徐处长表示。

    经审查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最低收入、低收入、中等偏低收入三类住房困难家庭,均可梯度享受配租廉租住房、实行公房租金减免、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政府购房补贴、供应共有产权型住房、供应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配租居民公共租赁住房7种形式的住房保障。

    购房补贴国内最高标准

    根据通知,苏州城区即金阊、平江以及沧浪区的政府购房补贴标准从3400元/平方米调整到3570元/平方米,领取政府购房补贴的公有住房收回价格从3500元/平方米调整到3675元/平方米。“调整后,符合居民住房保障条件的无房的三口之家,购普通商品住房时政府可补贴19.278万元,补贴标准为目前全国最高水平。”徐处长介绍,2009年市政府出台购房补贴政策,规定城区住房保障对象购买新建普通商品房的,按住房保障人均建筑面积 18 平方米(扣除私房的建筑面积)计算,政府每平方米补贴2000元购房款,随后2010年购房补贴标准调整到2800元/平方米,2011年调整到3400元/平方米。

    公租房配租范围扩大

    根据通知,苏州城区即金阊、沧浪以及平江区的城市居民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对象扩大到中等偏低收入无房家庭,基本租金为住房市场同类地区、同类住房平均租金价格的70%左右。

    徐处长介绍:“中等偏低收入以下住房困难家庭,其中一个标准就是人均住房面积18平方米以下,此次调整后,城区中等偏低收入以下的无房家庭也能配租公租房。”

    此外,城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优惠面积内的销售价格有所调高,从3190元/平方米调整到3350元/平方米,差价部分由市财政补贴。优惠面积外销售价格仍为6000元/平方米。据了解,今年苏州城区计划供应中低收入家庭住房1400套,房源位于金阊新城虎池路以西、金筑街以北,为高层建筑,目前正准备开工建设。2012年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政府与开发商的结算价格为5000元/平方米。

责任编辑:牛凌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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