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会购房者无奈"被自愿" 银行调高利率合规吗

扫描到手机 政策法规 来源:银河网|http://house.inhe.net 发布日期:2012-03-19 10:24 字号:T|T

摘要:省会购房者无奈"被自愿" 银行调高利率合规吗

  昨日热线电话及邮箱接到不少读者关于遭遇种种贷款难的投诉。读者对银行这种行为感到不满的同时,又颇为无奈。

  在交行石家庄中山路一家支行办理了贷款业务的女士告诉记者,她期待着今天银行能够给她放款,因为她的遭遇和《购房者二手房买卖遭遇银行“坐地涨价”》中的当事人一样,在今年8月份就和银行签订了一份贷款协议,把房子抵押给了银行,当时约定的是基准利率,可是上周银行又让她去签署了一份补充协议,把利率上浮了基准利率的10%。可即便是这样,贷款仍然没有顺利发放下来,“银行的人说,8月的额度用完了,只能看看9月行不行了,卖家也以没有拿到钱为由不给腾房,难道要逼得我居无定所流落街头吗?”

  另一位女士则是在交行石家庄和平东路一家支行办理的循环贷款业务。她是6月份和银行签订的贷款手续,随后抵押了房产,利率执行的也是较高的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25%,但是即便是这样,到现在银行一分钱也没有给她放下来。“我贷款是做生意用的,这钱两月多都下不来,我给人家付不了款,严重影响了我的生意”。令这位女士苦恼的是,因为房子已经抵押给了交行,她现在想到别的银行办理抵押贷款,哪怕可以接受更高的利率都没有办法做了。“8月1日的时候,银行就说大概能放下来,可是后来据说只用了半天当月的额度就用完了,咱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只能寄希望于9月份的额度能够轮到我”。

  网友“猎人”则遭遇了贷款“空白合同”事件,这让他心里很没底。“上周刚签的(贷款合同),对此也打了不少问号,但银行工作人员和中介表示程序就是这样,作为弱势的我们也没办法。银行工作人员表示能不能批还不知道呢,要是不能批干嘛要签合同?既然签合同为什么是空白的?这样将来怎么写不就是银行说了算嘛?现在心里还在打鼓呢,国家有没有相关规定啊?这种情况要是产生纠纷该怎么处理?”

  不少读者都提出了这样的质疑,签订合同后,银行再调高利率、或者签订空白合同到底合规吗?这种所谓的“自愿”软钉子背后,又有着怎样强硬的霸王条款成分?本报将继续征集读者此类遭遇,并将就此与监管部门进行沟通。

  征集贷款“霸王条款”当事人

  银行利用单方面修改贷款利率、签订贷款空白贷款合同等手段,以放款为条件要求贷款者提高贷款利率,或者用贷款搭车销售基金、保险等产品等行为在各地陆续出现,本报特向广大读者征集此类线索,凡有上述遭遇的读者可以联系本报,本报将就有代表性的个案进行采访报道、协助进行沟通,并将有关线索反馈给监管部门。电话:67562924

责任编辑:赵国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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