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挂牌出让公告邯出告字[2013]02号

扫描到手机 土地出让 来源:邯郸国土资源局 发布日期:2013-05-24 10:47 字号:T|T

邯郸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邯出告字[2013]02号

经邯郸市人民政府批准,邯郸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允许联合竞买。此次公开出让只接受中文书面申请、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01月18日至2013年02月25日到邯郸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四层)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01月18日至2013年02月25日到邯郸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四层)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02月22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3年02月26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邯郸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四层)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邯出告字[2013]02号号地块:2013年02月04日09时00分至2013年02月27日17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本次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由邯郸市国土资源局发布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2、在竞买成交确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充抵地价款。

3、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出让总价款的50%,半年内交清全部出让价款。

4、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8个月内开工建设,2年内建成竣工。

5、地块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具体规划设计条件要求。该地块须与北侧地块统一规划,不得单独建设。

6、出让宗地范围内的空中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7、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地块挂牌文件。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邯郸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四层)

联系人:王先生韩先生

联系电话:0310-20319480310-8090267

开户单位:邯郸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

银行帐号:7247110183100000201

邯郸市国土资源局

责任编辑:赵清涵 关键字:邯郸房产邯郸土地
打印 复制网址 收藏 分享到:
  • 支持 支持 0票
  • 努力 努力 0票
  • 雷人 雷人 0票
  • 无聊 无聊 0票
  • 难过 难过 0票
  • 愤怒 愤怒 0票

网友评论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发表评论 用户名:置家网友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置家网 成就您的致富梦想
手机置家 买房租房全靠它